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根據《南昌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及相關政策規定,現就組織開展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員技術開發與技術轉讓獎勵資金(技術轉讓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與條件
(一)申報對象:南昌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中,作為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
(二)申報條件:
- 申報獎勵的技術轉讓行為應發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權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糾紛。
- 技術轉讓應簽訂規范的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等),并已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 技術轉讓應產生實際到賬的技術轉讓收入。
- 申報人應為技術轉讓項目的核心貢獻者,且與成果完成單位(或受讓單位)存在合法的人事或聘用關系。
二、獎勵標準與范圍
(一)獎勵范圍:對科研人員通過技術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等)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在南昌市進行轉化所獲得的凈收入(即技術轉讓合同實際到賬收入扣除相關稅費、直接成本后的部分)進行獎勵。
(二)獎勵標準:按照《南昌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及相關實施細則執行。原則上,獎勵資金直接獎勵給科研人員個人或團隊,具體比例參照相關規定及單位內部成果轉化管理辦法確定。本批次獎勵主要針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
三、申報材料
申報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 《南昌市科研人員技術開發與技術轉讓獎勵資金申請表(技術轉讓類)》;
- 技術轉讓合同復印件及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
- 技術轉讓收入到賬憑證復印件(銀行進賬單等);
- 相關稅費、成本支出的證明材料(如有);
- 科技成果權屬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復印件;
- 申報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與所在單位的人事關系或聘用合同證明;
- 單位內部關于該次技術轉讓收益分配方案的決議或證明文件;
- 誠信承諾書。
所有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四、申報程序與時間
(一)申報程序:
-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根據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提交至所在單位(成果完成單位或主要實施單位)。
- 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 集中報送:由申報單位統一將本單位的申報材料報送至南昌市科學技術局指定的受理窗口。
(二)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集中受理時間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請根據實際通知填寫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與咨詢
受理部門:南昌市科學技術局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
聯系地址:【請填寫具體地址】
聯系電話:【請填寫具體電話】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廣泛宣傳,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知悉并申報。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上述部門聯系。
特此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日期】